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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赠品致消费者受伤商家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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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09 00:21作者:北京张敬辉律师来源: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s://www.bjjylssws.com

促销赠品致消费者受伤商家是否担责?

1、促销赠品致消费者受伤商家需要担责。一般情况下,获得促销赠品以消费者与卖家交易为条件,属于附义务赠与。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限度内对受赠人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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