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13261996547,微信同号13391730991,微信同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

公租房腾退情形有哪些

1
发表时间:2023-01-11 00:12作者:北京张敬辉律师来源: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bjjylssws.com

公租房腾退情形有哪些

1、公租房腾退情形有:转租或擅自调换的;改变住房用途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闲置6个月以上的;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破坏或擅自装修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2、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629
13261996547微信同号1339173099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