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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消费者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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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06 00:52作者:北京张敬辉律师来源: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s://www.bjjylssws.com

生产者消费者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

正如前面民诉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应当举证证明侵权责任的几个构成要件,即

(1)产品存在缺陷;

(2)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

(3)产品缺陷和人身财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现实生活当中产品类型的责任如果是存在着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对于厂家或者说是销售方的话,它是有一个很大的责任承担的比例分配的,比如说在举证责任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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