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纠纷中被告的抗辩事由
1、产品质量产生纠纷,被告提供证据证明有以下抗辩理由的,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