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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纠纷中被告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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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06 00:58作者:北京张敬辉律师来源: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s://www.bjjylssws.com

产品质量纠纷中被告的抗辩事由

1、产品质量产生纠纷,被告提供证据证明有以下抗辩理由的,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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