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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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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08 00:44作者:北京张敬辉律师来源: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s://www.bjjylssws.com

交通肇事逃逸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保险人以肇事逃逸为由免除自己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意味着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成就,保险人即应履行赔偿义务。肇事逃逸的影响只及于事故发生之后,不溯及以前,投保人只应对逃逸行为扩大损害的部分担责。

保险人以肇事逃逸为由免除自己的全部责任,违反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被告人肇事逃逸的行为并没有给保险人造成新的损失,保险人不能以此为由免除赔偿责任。商业三者险保证的就是一种责任风险,保险人的义务就是为投保人可能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责任买单。若投保人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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