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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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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6 00:52作者:北京张敬辉律师来源: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网址:http://www.bjjylssws.com

过错推定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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