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的情形有哪些?4
过错推定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文章分类:
身体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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